您好!欢迎访问汉中蜀标世界标书制作公司
欢迎来电咨询:18583695796

汉中医疗设备采购标书典型质疑案例研究

文章出处:hanzhong.bszztd.cn | 发布时间:2025-09-09 16:10

汉中标书制作公司汉中标书编写汉中做标书公司

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,标书的编制和评审环节常常会面临供应商的质疑。这些质疑不仅反映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,也暴露了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不透明、不合理或不合规之处。通过对典型质疑案例的研究,可以帮助采购方优化标书编制,提高采购过程的公平性与合法性。

以下是几个医疗设备采购标书典型质疑案例的深度分析:


案例一:技术参数指向性问题

背景

某三甲医院采购“高 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”,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技术参数要求:

  • 支持剪切波弹性成像(SWE)
  • 具备心脏三维成像功能
  • 探头频率范围需包含1–20MHz
  • 配备特定型号的腹部探头(明确标注品牌与型号)

质疑内容

未中标供应商A公司提出质疑,认为:

  1. 多项技术参数(如探头型号)直接引用某一品牌产品的规格,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;
  2. 导致其他品牌无法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,限制了充分竞争。

处理结果

财政部门调查后认定:

  • 招标文件中关于探头型号的描述构成“以特定产品作为参考或标准”,违反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二条;
  • 责令采购人修改技术参数,重新组织采购。

启示

  • 技术参数应基于临床需求设定,避免直接引用某品牌型号;
  • 可采用“相当于”或“不低于”等表述,并列明可替代的技术指标;
  • 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并公开征求意见,确保参数设置的公正性。

案例二: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不当

背景

某市中医院采购“脉冲针灸治 疗仪”项目,明确为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”的采购项目。

质疑内容

供应商B公司质疑中标人C公司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,经查询其控股股东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(大型企业),不符合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)中“与大企业无直接控股关系”的规定。

处理结果

采购代理机构核查后确认:

  • 制造商确由大型企业全资控股;
  • 根据规定,该制造商不属于中小企业范畴;
  • 质疑成立,原中标结果无效,项目废标。

📌 参考信息:据2024年9月19日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《大新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(重2)质疑的答复函》,类似情形已被正式认定为质疑成立,导致中标结果被推翻。

启示

  •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必须严格审核供应商及其制造商的中小企业身份;
  • 应要求供应商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及相关股权结构证明;
  • 对控股关系复杂的集团型企业需进行穿透式审查。

案例三:评分标准模糊导致主观打分争议

背景

某公立医院采购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”,评分标准中设置“技术先进性”一项占15分,由评委自由裁量。

质疑内容

落标供应商D公司指出:

  • “技术先进性”未明确评分细则,评委打分差异极 大(最高14分,最低3分);
  • 缺乏量化依据,涉嫌暗箱操作。

处理结果

监管部门认定:

  • 评审因素未细化、未量化,违反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五条;
  • 责令采购人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。

启示

  • 所有主观评分项必须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(如:具备XX功能得2分,支持远程升级得1分等);
  • 评分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完全公开,不得留有自由裁量空间;
  • 建议引入“正偏离加分”机制,鼓励技术创新。

案例四:售后服务要求不合理

背景

某疾控中心采购“PCR检测设备”,要求:

  • 本地设有常驻维修工程师;
  • 2小时内响应,4小时内到场维修;
  • 提供5年原厂质保。

质疑内容

多家外地厂商质疑:

  • “本地常驻工程师”要求变相排除非本地企业,属于地域歧视;
  • 5年质保远超行业常规(通常为1–3年),构成不合理门槛。

处理结果

财政部门认定:

  • “本地常驻”若无充分必要性,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;
  • 5年质保需提供成本测算依据,否则视为过高要求;
  • 要求采购人调整条款后重新招标。

启示

  • 售后服务要求应基于实际需求,避免过度设定;
  • 可接受“服务外包+快速响应”模式,不限定必须自建团队;
  • 质保期限应与设备寿命、使用频率相匹配。

案例五:业绩要求涉嫌排他性

背景

某医院采购“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(DSA)”,评分标准中规定:

  • 每提供一份三甲医院同类设备销售合同得2分,最高10分;
  • 合同金额须超过800万元。

质疑内容

供应商E公司认为:

  • 限定“三甲医院”属于以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;
  • 高额合同门槛将中小型供应商排除在外。

处理结果

监管部门审查后认为:

  • 若全国范围内有足够多品牌满足条件,且市场竞争充分,则不构成排他;
  • 但建议改为“三级医院及以上”以扩大适用范围;
  • 合同金额门槛需说明合理性。

启示

  • 业绩要求应尽量宽泛,避免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行业;
  • 分值设置应与项目规模相匹配,防止“以大压小”;
  • 建议采用“同类项目经验”替代“同级别单位经验”。

总结:医疗设备采购标书常见失分与质疑风险点

风险类别 典型问题 防控建议
技术参数 指向特定品牌、型号 使用通用技术指标,避免引用品牌
资格条件 不合理门槛(如本地驻点) 基于实际需求设定,不得歧视外地企业
评分标准 主观打分、未量化 细化评分细则,公开打分依据
中小企业政策 制造商股权穿透审查缺失 要求提供股权结构图与声明函
售后服务 过高标准或地域限制 合理设定响应时间与质保期
业绩要求 特定单位或金额门槛 放宽范围,确保充分竞争

结语

医疗设备采购标书的编制必须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杜绝任何形式的倾向性、排他性条款。通过复盘典型质疑案例,采购单位可提前识别风险点,优化招标文件质量,提升采购效率与合规水平。同时,建议建立标书内部审查机制,引入法律顾问与行业专家参与评审,从源头上防范质疑与投诉的发生。


(此内容由hanzhong.bszztd.cn提供)
返回列表